借阅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-03-20 10:04:19 | 作者:郴州市苏仙区图书馆 | 阅读次数:1721次
  1. 借书证是读者入馆及在馆内借阅图书、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,读者入馆应该随身报个携带,

    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。

  2. 读者实行凭证、限额借阅,每次借书限制1-4册,借期不超过一个月(30天)。

  3. 本馆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一律凭证借书。进入书库不午携带书包、雨具、书刊及其它物品入库。

  4. 读者在库内查找图书时必须按规定的提示寻找所需的图书,若不借该书,将书归回原位,

    以免影响其他读者查找。

  5. 仔细检查自己所需要借的图书,看是否有涂损、缺页、无前后页,书内容与封面不符,

    条形码与登录不一致等情况。如有以上问题向工作人员声明,处理后无问题方可借出,

    图书一经借出责任由读者自负。

  6. 书库内严禁吸烟,不准吃零食、扔废纸、吐痰,保持库内清洁卫生,

    不准大声喧哗、吵闹、追逐,保证书库安全、安静。

  7. 爱护图书,不准圈画、污损、撕书等不良习惯。

  8. 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自觉遵守各项规定,违者按《入馆须知》第六条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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